立陶宛在世界銀行衡量商業狀況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 11 位。這是自本報告發布以來立陶宛取得的最高排名。
在衡量世界 190 個國家的評級中,立陶宛明顯領先於拉脫維亞(第 19 位)和愛沙尼亞(第 18 位)以及芬蘭(第 20 位)、德國(第 22 位)和波蘭(第 40 位)。立陶宛現在在歐盟 28 國中排名第四,僅次於丹麥、英國和瑞典。
“自現任政府開始履行職責以來,這意味著三年的時間,立陶宛已從營商環境排名中的第 21 位躍升至目前的位置,這對商界來說是最重要的;” 明年,我們應該躋身全球營商環境最具競爭力的十個國家之列。今年的評級不包括《法人破產法》,該法已經通過,將於新年伊始實施。該法將有助於滿足當今商界的需求,因為它制定了更加靈活和簡化的破產程序,從而顯著改善了對立陶宛的評估,”經濟和創新部長 Virginijus Sinkevičius 說。
今年,獲得電力排名取得重大進展,這決定了我國製造業投資的吸引力:程序數量和成本降低;此外,連接到電力網絡的時間限制已經縮短。根據電力網絡的可用性,立陶宛在評級範圍內上升了 11 位至第 15 位。
世界銀行還衡量了政府在保護小投資者領域帶來的變化:在對合議機構成員實行強制性獨立要求後,立陶宛上升一位,排名第 37。連續第三年,立陶宛在納稅和跨境貿易領域保持穩定的地位(相應排名第 18 和第 19 位)。
連續多年,立陶宛在世界銀行涵蓋的所有領域中的財產登記價值最高(第 4 位),並在執行合同方面高居第 7 位;此外,立陶宛在處理建築許可證方面排名第 10。
在行動計劃中,政府計劃立陶宛在 2020 年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 15 位。去年,該目標應經濟和創新部的要求進行了調整;我們現在尋求在明年的《營商環境報告》中躋身全球最具競爭力的十個國家之列。
《營商環境報告》主要關注所有 190 個國家的中小企業所面臨的挑戰。報告從開辦企業、辦理施工許可證、獲取電力、登記財產、獲取信貸、保護少數投資者、納稅、跨境貿易、執行合同和解決方案等十個商業監管領域對國家數據進行了分析。破產。
新西蘭和新加坡連續多年在世界銀行《營商環境報告》中保持最適合營商環境的國家的位置;香港(中國)今年排名第 3,而丹麥則跌至第 4 位。韓國排名第 5,美國排名第 6,格魯吉亞 – 第 7,英國排名第 8,挪威 – 第 9,瑞典排名第 10。